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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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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14 热度:

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23 年我校拟在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 9 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7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00 余人,具体招生人 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 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 (中心) 所列 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联合培养人数、单独考试招生人数等,招生人数仅供 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 生人数。
一、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前 (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 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 4 门主 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 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 (MBA,代码为 1251) 、公共管理 (MPA,代码为 1252) 、工 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MEM,代码为 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 (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三)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 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四) 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
(五) 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武汉科 技大学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六)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
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情参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 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3 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 (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 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七)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  (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推荐 (其中至少 1 人为我校专家) ,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 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 (其中至少 1 人为我校专家)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招 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3.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3 年单独考试招生 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含直博生)
我校 2023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含直博生)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 考。我校除工商管理 (MBA,代码为 1251) 、公共管理 (MPA,代码为 1252) 、工程管理硕 士中的工程管理 (MEM,代码为 125601) 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 我校一级学科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 均接收直博生。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 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 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 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 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 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考
生 也 可 在 报 名前 或 报 名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息 网 ”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 信息。
3.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后,因考生自身原因, 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 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 网上确认
1.考生 (不含推免生)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报名号按报考点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 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 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 (学籍) 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 (学籍) 信息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学历 (学籍) 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 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和复试
(一) 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地点: 由报考点安排。
(二) 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 、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 100 分) 、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医学门类满分 300 分) 、第四单元 (业务课 二,满分 150 分) 。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 、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 100 分) 、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 150 分;医学门类满 分 300 分) 、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 150 分) 。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97 法律硕士 专业基础 (法学) 、497 法律硕士综合 (法学) 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 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见 招生专业目录。
(三) 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 2023 年 3 月下旬公布 (具体时间和 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yxsy.wust.edu.cn) 。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 思想政治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四、学制、学习形式和学费标准
1.学制为 3 年 (社会工作专业和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学制为 2 年) 。
2.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 员。
3.学费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 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专业 报考条件
 
全部专业
(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 ) 。
 
 
 
 
 
 
 
全部专业
(学业水平)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本科生,入学前 (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 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入学之日)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 4 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5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 究生报考条件者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说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 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3 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 (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 接收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单独考试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 表过研究论文 (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 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其中至少 1 人为我校专家) ,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 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推荐 (其中至少 1 人为我校专家) ,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 生需在网上确认前经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 认。
2.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3 年单

 
  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 (MBA,代码为 1251) 、
公共管理 (MPA,代码为 1252) 、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MEM,代码为 125601) 专业学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
1.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 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备注: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
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名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 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 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以下简称高校) 。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报名方式
1.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公 网 网 址 : 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按要求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 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 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实际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 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武汉科技大学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 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
2023 年我校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 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
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回定向省 (区、市、兵团) 就业。
3.2023 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
考,考生须满足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 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与普通考生的要求一致。
2.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学校、 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与学校和 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 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其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
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武汉科技大学 2023 级研究生资助体系说明
为激励硕士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
资助、社会资助等。
一、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30000 元/人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3000 元/人 ·年,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人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人 ·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
超过 16000 元/人 ·年。
二、学校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 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 100%,标准为 15000 元/人 ·年。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为 8000 元/生 ·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 4000 元/生 ·年,三 等学业奖学金为 2000 元/生 ·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执行。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在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 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 8000 元/生 ·年 (原则上由导师科 研经费资助) 。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 (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 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铌钢”“濮耐”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 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 10000 元/人,一等
奖学金最高为 5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 3000 元/人。
四、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 究生资助可达 1 万元/人,出国 (境) 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 3 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 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 (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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