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0 热度: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考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申请人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提交给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学院进行初审。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网上申请正式开始前截止。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tdxl.chsi.com.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申请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三)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四)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五)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四、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五、费用标准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万元/生·年) |
备 注 |
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
0.8 |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设计学 |
0.9 |
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
《招生简章》中其他专业 |
1 |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学生按学年缴纳学费,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应缴清当年学费;学位论文开题前应缴清三年学费。
六、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或自学进行,部分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报名费和学费不予退还。
(二)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15527102521,也可浏览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湖北工业大学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目录
学院(联系方式)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统考科目 |
外语科目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0804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无 |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0808 |
电气工程 |
电气工程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控制工程 |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
0822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0836 |
生物工程 |
||||
0832Z1 |
★亲水胶体 |
||||
097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0772 |
力学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0813 |
建筑学 |
建筑学 |
|||
0814 |
土木工程 |
无 |
|||
0805J1 |
防水材料与工程 |
无 |
|||
0817Z1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
计算机学院 |
0812(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0755(理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艺术设计学院
|
1305 |
设计学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工业设计学院
|
1305 |
设计学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学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1202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法学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外国语学院
|
0502 |
外国语言文学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理学院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无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0401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2.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